一、相关法规: 二、涉税成本 三、涉税主体:
1、个人所得税法(2018年8月修订)、企业所得税法(2018年12月修订)、印花税法(2021年6月公布)
2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(2017年11月)、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(2019年12月修订)、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(2019年4月修订)
3、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(财税〔2009〕167号):自2010年1月1日起,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,按照“财产转让所得”,适用20%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;个人转让限售股,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,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,为应纳税所得额。即:应纳税所得额=限售股转让收入-(限售股原值+合理税费),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20%;限售股转让收入,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。限售股原值,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。合理税费,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、佣金、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。
4、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(财税〔2016〕36号):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,证券投资基金(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,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)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、债券;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。
5、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):持有股权、股票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(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),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6、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(财税〔2019〕8号):创投企业是指符合《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》(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)或者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05号)关于创业投资企业(基金)的有关规定,并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(基金)。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,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,按照20%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1、个税
(1)税率:
综合所得,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(税率表附后);
经营所得,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(税率表附后);
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财产租赁所得,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,适用比例税率,税率为百分之二十。
(2)应纳税所得额:
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,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扫除、专项附加扫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,为应纳税所得额;非居民个人的工资、薪金所得,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;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,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;经营所得,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、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,为应纳税所得额。
财产转让所得,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,为应纳税所得额。
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,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。
2、所得税
(1)税率: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%,非居民企业取得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%。
(2)应纳税所得额: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,为收入总额。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、合理的支出,包括成本、费用、税金、损失和其他支出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(3)免税收入: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;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,减按20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;高新技术企业,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3、增值税
(1)税率:纳税人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,除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二条第一项、第二项、第五项另有规定外,税率为6%,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%。
(2)应纳税所得额:应纳税额=当期销项税额-当期进项税额,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=销售额×征收率。
4、印花税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,为印花税的纳税人,应当依 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。印花税的税目、税率,依照《印花税法》所附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》执行。
5、其他成本:佣金、过户费等。
1、自然人股东(税负最轻)
有股票原值凭证:个人所得税 =(减持价格 x 减持数量 - 取得股票成本 x 减持数量 - 相关税费)x 20%
无股票原值凭证:个人所得税 = 减持价格 x 减持数量 x (1-15%)x 20%
印花税 = 减持金额 x 0.1%
综合税负:约20%
2、合伙企业(税负较重)
增值税 = (减持价格 x 减持数量 - 发行价格 x 减持数量) x 6%
印花税 = 减持金额 x 0.1%
个人所得税 = (减持价格 x 减持数量 - 取得股票成本 x 减持数量 - 相关税费)合伙人按生产经营所得五级累进先分后税最高35%,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可按20%(创投企业)。
综合税负:约50%
3、有限公司(税负最重)
增值税 = (减持价格 x 减持数量 - 股票发行价格 x 减持数量) x 6%
企业所得税 =(减持价格 x 减持数量 - 取得股票成本 x 减持数量 - 相关税费) x 25%
个人所得税 = 分配股东分红 x 20%
印花税 = 减持金额 x 0.1%
综合税负:约40%
#关于地方招商引资收益返还政策
常规的节税方案是在政策洼地券商营业部开户,减持并通过证券公司代扣代缴后在获取奖励返还。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》(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、市场分割、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,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、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,防止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)、《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逐步清理不当干预市场与税费收入相挂钩的补贴或返还政策)、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文表明,以税收洼地核定征收进行“税务筹划“的漏洞将被彻底清理。